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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蓝刑初字第78号

裁判日期: 2013-10-31

公开日期: 2014-04-18

案件名称

(2013)蓝刑初字第78号刘某某五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一案 2

法院

蓝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蓝山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某,吴某某,罗某甲,罗某乙,蒋某某

案由

敲诈勒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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