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蓝刑初字第78号
裁判日期: 2013-10-31
公开日期: 2014-04-18
案件名称
(2013)蓝刑初字第78号刘某某五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一案 2
法院
蓝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蓝山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某,吴某某,罗某甲,罗某乙,蒋某某
案由
敲诈勒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