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一中民终字第0655号
裁判日期: 2013-10-31
公开日期: 2014-11-14
案件名称
苗玉海诉苗玉山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苗玉海,苗玉山
案由
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全文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一中民终字第0655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苗玉海,男,1950年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武清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苗玉山,男,1937年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武清区。上诉人苗玉海因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13)武民一初字第478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查明,苗玉海、苗玉���住房前后相邻,苗玉海居后,苗玉山居前。苗玉山于1965年建造正房五间,房后留有宅基地五尺,并种植树木,树木成材后焕植杨树。苗玉海1988年建造倒房,倒房后墙紧靠苗玉山种植的杨树。现苗玉山种植的杨树有三棵,其中2棵已经枯死。苗玉海承认靠近苗玉山树木建房未考虑到采光问题,但苗玉海的倒房建在其宅基地范围内。苗玉海主张苗玉山的杨树遮住其倒房,倒房总是潮湿,导致屋顶苇箔霉烂,檩条损坏,屋顶漏雨。苗玉海提供倒房内屋顶及倒房外与树相邻情况照片证明其主张。苗玉山主张其植树在先,苗玉海建倒房在后,苗玉海的损失是其自己造成,应由其自行承担。另查明,苗玉山居住的房屋属其父亲苗瑞昆,苗瑞昆去世后该房屋及种植的杨树由苗玉山继承。苗玉海与苗瑞昆曾于1987年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诉至原审法院,苗玉海主张苗瑞昆房后栽植杨树���接影响其宅基地的使用,要求苗瑞昆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原审法院审理认为苗瑞昆的树木栽植在自家使用的宅基地范围内,未侵害苗玉海宅基地使用权,苗玉海所诉事实不成立,于1987年10月27日以(87)津武法民良判字第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苗玉海的诉讼请求。原审法院认为,苗玉海建倒房时,苗玉山的杨树已栽种多年,应当预见紧邻杨树建房树干在生长过程中对房屋造成的影响,其后果应由苗玉海自行承担。苗玉海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杨树树冠和树根对其房屋造成损害。因此,苗玉海的诉讼请求不能支持。苗玉山亦应对树木加强管理,防止对苗玉海的房屋造成损害,待树木砍伐后不得栽种。原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元,由原告负担。判决后上诉人苗玉海不服,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本院提起上诉。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对其房屋及院落之外的宅基地没有使用权,原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房后留有五尺宅基地没有法律依据;被上诉人换植杨树的实际时间为1986年左右,距离上诉人建倒房只有2年左右,原审法院认为被上诉人的杨树已经栽种多年,属于事实认定错误;上诉人建倒房时,被上诉人换植的杨树只有2年左右,树木尚小,上诉人无法预见到其对房屋的影响,现被上诉人的树木对上诉人房屋造成损害,应予赔偿;原审判决认为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被上诉人的树木对上诉人的房屋造成损害有误,上诉人房屋受损系被上诉人的树木造成的,应由被上诉人进行赔偿。上诉人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支持其原审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两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被上诉人苗玉山同意原审判决,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楚,本院予以确认。案经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达成一致意见。本院认为,被上诉人栽种杨树在先,上诉人建倒房在后。上诉人建倒房时,被上诉人的杨树已栽种多年,上诉人紧邻杨树建房,应当预见到树木在生长过程中对房屋造成的影响,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被上诉人亦应对树木加强管理,防止对上诉人的房屋造成损害。原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无误,应予维持。上诉人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故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综上,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应予驳回;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上诉人苗玉海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殷 焱代理审判员 张炳正代理审判员 刘剑腾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书 记 员 薛东超附:本裁判文书所依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