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嘉桐刑初字第376-1号
裁判日期: 2013-10-30
公开日期: 2016-01-20
案件名称
陈丽影、冯焰犯非法拘禁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桐乡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桐乡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非法拘禁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3)嘉桐刑初字第376-1号被告人陈丽影、冯焰犯非法拘禁罪一案,本院于2013年10月24日作出刑事判决,现发现该刑事判决书中字句有误,特此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第5页第7行“被告人杨某,现更正为“被害人杨凤鸣”。审 判 长 包 伟人民 陪 审员 郑岳连人民 陪 审员 蒋志群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代)书记员 褚莉萍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