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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嘉桐刑初字第376-1号

裁判日期: 2013-10-30

公开日期: 2016-01-20

案件名称

陈丽影、冯焰犯非法拘禁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桐乡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桐乡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非法拘禁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3)嘉桐刑初字第376-1号被告人陈丽影、冯焰犯非法拘禁罪一案,本院于2013年10月24日作出刑事判决,现发现该刑事判决书中字句有误,特此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第5页第7行“被告人杨某,现更正为“被害人杨凤鸣”。审  判  长 包 伟人民 陪 审员 郑岳连人民 陪 审员 蒋志群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代)书记员 褚莉萍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