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利民一初字第2135号
原告:周敬武,男,1982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本县。
被告:黄可佳,男,1986年出生,汉族,住本县。本院受理原告周敬武诉被告黄可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周敬武未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长 李 超
审判员 祝翠平
审判员 沈中蕴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 张盼盼 关注微信公众号“”
周敬武与黄可佳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利民一初字第2135号
原告:周敬武,男,1982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本县。
被告:黄可佳,男,1986年出生,汉族,住本县。本院受理原告周敬武诉被告黄可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周敬武未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长 李 超
审判员 祝翠平
审判员 沈中蕴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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