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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旬民初字第00756号

裁判日期: 2013-10-28

公开日期: 2014-10-09

案件名称

杨某诉王某离婚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旬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旬邑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某,王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旬民初字第00756号原告杨某,男,于2013年10月9日因车祸去世。被告王某,女,汉族,住旬邑县马栏镇,村民。本院在审理原告杨某诉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的过程中,查明,原告杨某于2013年10月9日因交通事故死亡。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案诉讼。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560元,均由原告负担。审 判 长  杨平怀人民陪审员  张栓贵人民陪审员  马绍印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吕凯锋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