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旬民初字第00756号
裁判日期: 2013-10-28
公开日期: 2014-10-09
案件名称
杨某诉王某离婚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旬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旬邑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某,王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旬民初字第00756号原告杨某,男,于2013年10月9日因车祸去世。被告王某,女,汉族,住旬邑县马栏镇,村民。本院在审理原告杨某诉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的过程中,查明,原告杨某于2013年10月9日因交通事故死亡。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案诉讼。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560元,均由原告负担。审 判 长 杨平怀人民陪审员 张栓贵人民陪审员 马绍印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吕凯锋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