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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浦民一(民)初字第24794号

裁判日期: 2013-10-28

公开日期: 2020-01-14

案件名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许正国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浦民一(民)初字第24794号本院2013年10月21日对原告许正国诉被告黄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的(2013)浦民一(民)初字第24794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该判决书中第7页倒数第二段“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25元,由被告黄磊负担。”后增加“鉴定费人民币1,800元,由被告黄磊负担。”审判员  陈嵘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朱琳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