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浦民一(民)初字第24794号
裁判日期: 2013-10-28
公开日期: 2020-01-14
案件名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许正国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浦民一(民)初字第24794号本院2013年10月21日对原告许正国诉被告黄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的(2013)浦民一(民)初字第24794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该判决书中第7页倒数第二段“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25元,由被告黄磊负担。”后增加“鉴定费人民币1,800元,由被告黄磊负担。”审判员 陈嵘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朱琳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