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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城民二初字第508号

裁判日期: 2013-10-25

公开日期: 2014-12-19

案件名称

林吕望诉三亚万盛缘房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三亚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林吕望,三亚万盛缘房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李强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条,第三百九十八条,第四百零五条

全文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城民二初字第508号原告林吕望,男,汉族,1956年9月5日出生,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漳河镇人。委托代理人王方维,海南言必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洪玲,海南言必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三亚万盛缘房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瑞海花园B3幢503房。被告李强,男。原告林吕望诉被告三亚万盛缘房产投资咨询公司(以下简称万盛缘公司)、李强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史海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2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林吕望及其委托代理人王方维、王洪玲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万盛缘公司、李强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林吕望诉称:2012年12月中上旬,在万盛缘公司销售员李强的介绍下,经与万盛缘公司协商,双方口头约定,购买面积约50平方米的房屋,购房款共计30万元,房子在一个月后交付,如购买家具需预付23800元的家具款,万盛缘公司可以帮其购买。家具和房屋一起交付。于是,林吕望和其朋友李远泉决定依然购买一套该公司房屋。为该小区的B座1209室。2012年12月16日林吕望和李远泉同万盛缘公司销售李强一起到三亚市中国农业银行三亚农垦支行转付家具款,通过该支行的ATM机向李强提供的账号转让了两人的家具款共计47600元,李强在确认收到该款后向林吕望及李远泉出具了收据,并对家具种类和数量在数据中详细的罗列清楚。事后,由于被告不遵守信用,导致林吕望最终没有购买该公司房屋,但是对于林吕望预付的家具款23800元三亚万盛缘公司却不予退还,经林吕望多次催讨,三万盛缘公司一直相互推脱,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一.万盛缘公司和李强连带返还林吕望支付的家具款23800元及利息(以238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4年1月13日计算至判决确定返还之日止。)二.万盛缘公司和李强赔偿林吕望损失2878元(为要求万盛缘公司和李强返还家具款所花费的费用)三.案件受理费由万盛缘公司和李强承担。被告万盛缘公司和李强即未作答辩。经审理查明:2012年12月,林吕望与万盛缘公司口头约定了购买万盛缘公司的B座1209室,后约定由万盛缘公司带其购买家具,于是2012年12月林吕望和李远泉同万盛缘公司销售李强一起到三亚市中国农业银行三亚农垦支行转付家具款,通过该支行的ATM机向李强提供的账号转让了两人的家具款共计47600元,李强在确认收到该款后向林吕望及李远泉出具了收据,并对家具种类和数量在数据中详细的罗列清楚。以上事实有《银行转账单》、《收款收据》、证明书、庭审笔录、等证据及当事人陈述在案佐证,并经庭审举证、质证,足资认定。本院认为:林吕望与万盛缘公司对于购买家具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林吕望放弃购买房屋后,万盛缘公司应将家具款返还。因此,林吕望要求李强与万盛缘公司连带返还其家具款23800元,院予以支持,但是对于利息,没有合同约定,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同时对于,万盛缘公司和李强赔偿其为返还家具款所花费的费用2878元,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李强与万盛缘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抗辩的权利。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三百九十八条、第四百零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李强返还林吕望支付的家具款23800元,不足部分由万盛缘公司补足;本案的诉讼费由万盛缘公司和李强承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40元(原告宋鸽已预缴940元),由被告许晓卉负担94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史 海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赵子慧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五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