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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南市民一终字第968号

裁判日期: 2013-10-25

公开日期: 2014-10-31

案件名称

(2013)南市民一终字第968号上诉人钦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钦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与被上诉人广西全盛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淡村村民委员会及原审被告张小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钦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钦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广西全盛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淡村村民委员会,张小娟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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