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万法民初字第07287号
裁判日期: 2013-10-25
公开日期: 2014-12-12
案件名称
赖发令与谭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赖发令,谭建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万法民初字第07287号原告赖发令。被告谭建国。本院在审理原告赖发令与被告谭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3年10月25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赖发令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财产保全受理费390元,共计665元,由原告负担。审 判 员 牟其云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代 元 令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