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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西民一初字第619-3号

裁判日期: 2013-10-25

公开日期: 2015-11-18

案件名称

罗某某与陈某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西民一初字第619-3号原告罗某某。被告陈某。本院于2011年1月24日作出(2011)西民一初字第619-1号诉讼保全的裁定,现因原告向本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告陈某名下的桂A×××××号北京现代悦动小汽车一辆的查封、扣押。审判员  董志刚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吴 昊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