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西民一初字第619-3号
裁判日期: 2013-10-25
公开日期: 2015-11-18
案件名称
罗某某与陈某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西民一初字第619-3号原告罗某某。被告陈某。本院于2011年1月24日作出(2011)西民一初字第619-1号诉讼保全的裁定,现因原告向本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告陈某名下的桂A×××××号北京现代悦动小汽车一辆的查封、扣押。审判员 董志刚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吴 昊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