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成民终字第4494号
裁判日期: 2013-10-24
公开日期: 2014-03-06
案件名称
李琴芬与向泽信、向万信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李琴芬,向泽信,向万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成民终字第4494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李琴芬。委托代理人章嘉戎,成都市高新区芳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向泽信。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向万信。上诉人李琴芬因与被上诉人向泽信、向万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1)武侯民初字第234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3年8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判审理查明,一、向泽信与向万信系兄弟关系,向万信与李琴芬系夫妻关系。二、向泽信陈述2001年11月4日,向万信向其借款26000元用于生意周转,向万信一审中当庭予以确认。三、证人蒋治国系向泽信、向万信、李琴芬的旁系姻亲,其证明2001年11月向万信、李琴芬夫妻向向泽信借款26000元。经当庭质证,向泽信及向万信对证人证言证明的借款事实无异议,李琴芬认为证人证言不是事实。原审判决认定上述事实所依据的证据有家庭户口薄、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原审判决认为,向万信在2001年11月向向泽信借款26000元的事实有向泽信的陈述,向万信当庭自认,证人蒋治国的证明,且相互映证,原审法院应予认定。李琴芬对此借款事实虽然表示否认,但是其并无相应证据否认该借款事实。关于李琴芬对于本案诉讼时效问题的抗辩。由于双方当事人以口头当面的方式完成借款行为,对于借款最终的归还时间并无明确约定,对于未明确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债务,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履行要求,且借款人向万信并不否认向泽信长期向其催收借款的事实,因此向泽信的诉讼请求并未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对于李琴芬认为该借款系向万信个人债务的抗辩,由于该借款债务发生在向万信与李琴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李琴芬并无证据证明系向万信个人债务,因此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综上所述,向泽信诉请向万信、李琴芬偿还借款的理由成立,原审法院予以支持。据此,原审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向万信、李琴芬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向泽信借款26000元。案件受理费450元,由向万信、李琴芬承担。宣判后,原审被告李琴芬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驳回向泽信对自己的诉讼请求,诉讼费由向泽信、向万信承担。其主要的上诉理由是,向泽信与向万信系同胞兄弟,二人与蒋治国恶意串通,捏造借款的事实,本案既无书证,亦无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向泽信一直未向自己提出过还款主张,自己在提出离婚诉讼前,也不知道向万信向向泽信借款的事实;涉案款项应由向万信单独偿还。被上诉人向泽信发表答辩意见称,涉案款项是李琴芬、向万信共同借的,因为当时关系好,没有打借条。被上诉人向万信发表答辩意见称,借钱是事实,并且借钱时李琴芬也在场。二审另查明,2012年3月9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作出(2011)武侯民初字第785号民事判决,判决向万信与李琴芬离婚。本院二审审理查明的其余事实与一审一致。各方当事人在二审中均无新证据提交。本院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是李琴芬是否应当对向泽信承担还款义务。综合全案证据,向泽信既无书证证明其向李琴芬提供了案涉借款,亦无证据证明其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向李琴芬催收过案涉款项。鉴于本案中仅有向万信对借款事实的自认与证人蒋治国的证言,而向泽信与向万信系兄弟关系,蒋治国系二人亲戚,且向泽信向本案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系在李琴芬与向万信离婚诉讼过程当中,因此,本案中,向泽信主张应由李琴芬与向万信共同归还借款的证据不足。因向万信对涉案借款予以认可,故本院认为,涉案款项作为向万信的个人债务,应由向万信单独偿还。综上,原审审判程序合法,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不当,应予改判。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1)武侯民初字第2341号民事判决。二、向万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向泽信借款26000元。三、驳回向泽信的其它诉讼请求。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450元由向万信负担。本案一审诉讼费450元由向万信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黄 寅审 判 员 余 杨代理审判员 胡 茜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谈光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