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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万源民初字第2094-1号

裁判日期: 2013-10-24

公开日期: 2014-08-14

案件名称

段青权与娄锡锋合伙协议纠纷案转换程序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万源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万源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段青权,娄锡锋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万源民初字第2094-1号原告段青权,男,汉族,住重庆���开县高桥镇。被告娄锡锋,男,汉族,住四川省万源市太平镇。本院立案受理原告段青权诉被告娄锡锋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因本案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原告段青权诉被告娄锡锋合伙协议纠纷一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继续审理。审判员  何智刚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覃 茜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