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西执字第2556号
裁判日期: 2013-10-20
公开日期: 2016-11-25
案件名称
南京大华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友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债权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08)西执字第2556号申请执行人南京大华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顾爱华,总经理。被执行人北京友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连生,董事长。关于南京大华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友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纠纷一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7)西民初字第1024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北京友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财产。二、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北京友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代理审判员 高中营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日书 记 员 刘苗苗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