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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睢民初字第01155号

裁判日期: 2013-10-18

公开日期: 2014-04-29

案件名称

刘盛与郝楠、刘磊、王蒙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睢宁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盛,郝楠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睢民初字第01155号原告刘盛,男,1980年10月25日生,汉族,个体户。委托代理人杨忠豫,江苏它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郝楠,又名郝军,男,1972年3月11日生,汉族,个体户。原告刘盛与被告郝楠、王蒙、刘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张园园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于2013年7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诉讼过程中,原告刘盛自愿撤回对被告王蒙、刘磊的起诉,本院予以准许。原告刘盛的委托代理人杨忠豫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郝楠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刘盛诉称:2010年8月20日,原告与被告郝楠签订沙集黑马超市转让合同。合同约定,转让费共计40万元,2010年8月底前,被告先支付30万元,剩余10万元分5个月付清。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合同,但是被告郝楠迟迟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郝楠给付超市转让转让款40万元及违约金304528元(暂计至2012年8月20日),并负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被告郝楠未到庭,亦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证据材料。经审理查明,2010年8月20日,原告刘盛将其个体经营的沙集黑马超市转让给被告郝楠经营,原告作为甲方、被告作为乙方签订合同书1份,该合同书约定“一、甲方从八月二十日先将店交给乙方接管经营,乙方应在3-5日内先交转让金25万元,月底再付5万元,合计先支付30万元(叁拾万元),剩余十万元分5个月付清,即每月付二万元整;……五、若乙方不能按时履行交付转让金,视为违约,应承担责任处罚:1、承担肆拾万元银行或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息4倍,2、追讼肆拾万元转让金后,并承担违约金拾万元;……”,除对转让价款及违约责任约定之外,双方对店面的交接、人员工资的结算等均作了详细的约定。当日,被告郝楠接手了该超市,并出具了交接清单等。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转让款,被告郝楠均未能给付,原告遂起诉来院,诉讼请求如前所述。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刘盛自愿将所诉违约金部分调整为:以40万元为本金,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至1.8倍从应付款之日计算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上述事实,有当事人的陈述、合同书、交接清单等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债务应当清偿。原告刘盛将个体经营的超市转让给被告郝楠,双方订立了转让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原、被告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原告按约履行了交付义务,被告未能按约给付转让价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原告自愿对违约金部分予以调整,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至1.8倍给付,因被告在合同签订后,对转让款没有丝毫给付,构成根本违约,在此情形下,本院认为,可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予以支持。被告郝楠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对抗辩权利的放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九条、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郝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刘盛转让款40万元及违约金(以40万元为本金,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从2010年8月25日计算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860元,减半收取5430元,由被告郝楠负担(鉴于原告已预交,被告于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张园园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书 记 员  王慧子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