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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蒙民一初字第01921号

裁判日期: 2013-10-18

公开日期: 2020-04-15

案件名称

徐才年与张如冰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蒙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徐才年;张如冰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蒙民一初字第01921号原告徐才年,男,汉族,1972年4月14日出生,住安徽省舒城县,缺席。被告张如冰,男,汉族,1973年12月21日出生,住蒙城县。本院在审理原告徐才年诉被告张如冰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徐才年于2013年10月18日8时30分开庭时未按时到庭。本院认为,由于原告没有按时到庭,本案应按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方蕴瑜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书记员  曹 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