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蒙民一初字第01921号
裁判日期: 2013-10-18
公开日期: 2020-04-15
案件名称
徐才年与张如冰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蒙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徐才年;张如冰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蒙民一初字第01921号原告徐才年,男,汉族,1972年4月14日出生,住安徽省舒城县,缺席。被告张如冰,男,汉族,1973年12月21日出生,住蒙城县。本院在审理原告徐才年诉被告张如冰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徐才年于2013年10月18日8时30分开庭时未按时到庭。本院认为,由于原告没有按时到庭,本案应按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方蕴瑜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书记员 曹 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