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甬慈范民初字第171号
裁判日期: 2013-10-18
公开日期: 2015-12-31
案件名称
慈溪××××有限公司与慈溪市××交通标志设施有限公司、周××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慈溪××××有限公司,慈溪市××交通标志设施有限公司,周××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裁判日期: 2013-10-18
公开日期: 2015-12-31
慈溪××××有限公司与慈溪市××交通标志设施有限公司、周××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慈溪市人民法院
慈溪市
民事案件
一审
慈溪××××有限公司,慈溪市××交通标志设施有限公司,周××
返还原物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