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3)莲民三初字第00992号

裁判日期: 2013-10-18

公开日期: 2014-12-13

案件名称

原告西安前进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张玉森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民事补正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莲民三初字第00992号本院二O一三年十月十四日对原告西安前进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张玉森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3)莲民三初字第00992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2页第五行“2、判令被告立即配合原告办理陕AU36**号出租汽车的车辆过户手续;”应更正为“2、判令被告立即配合原告办理陕AU36**号出租汽车的变更使用性质手续;”审 判 长  王永桓审 判 员  周 荣代理审判员  王 弘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书 记 员  王红菊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