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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闸民一(民)初字第4346号

裁判日期: 2013-10-18

公开日期: 2014-03-09

案件名称

罗天喜、胡怡唯与谭志萍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罗天喜,胡怡唯,谭志萍

案由

相邻关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闸民一(民)初字第4346号原告罗天喜。原告胡怡唯。委托代理人朱秀英。被告谭志萍。原告罗天喜、原告胡怡唯与被告谭志萍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9月11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沈伟俊独任审判,于2013年10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罗天喜与原告胡怡唯的委托代理人朱秀英、被告谭志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罗天喜、原告胡怡唯共同诉称:原告方系上海市闸北区灵石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的产权人,被告谭志萍系上海市闸北区灵石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的产权人。被告擅自安装朝外开启的防盗房门,影响原告方通风、采光,并在原告卫生间外墙上安装电表箱、电线管道、电插座及排水管道,存在安全隐患,经与被告交涉未果,遂诉请判令被告将灵石路XXX弄XXX号XXX室门口朝外开启的防盗房门恢复朝内开启并拆除原告方卫生间外墙面打槽安装的电表箱、电线管、电插座及排水管道。被告谭志萍辩称:被告安装朝外开启的防盗房门对原告方生活未造成影响;电表箱是开发商安装的,因电线老化,被告装修时安装漏电保护器;门口顶灯原来有拉线开关,装修时改排暗线,安装按钮开关及电插座;墙体内未安装排水管;故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经审理查明,原告罗天喜、原告胡怡唯系上海市闸北区灵石路XXX弄XXX号XXX室的房屋产权人,被告谭志萍系上海市闸北区灵石路XXX弄XXX号XXX室的房屋产权人,原、被告系左、右邻居关系。被告谭志萍在装修期间,在自家大门外安装朝外开启的防盗房门,并开挖原告方卫生间外墙,埋设电线管道,在原电闸处安装漏电保护器,在原告方卫生间外墙上安装电插座及控制门前顶灯的按钮开关。原告经与被告协商未果,遂诉至本院。审理中,经本院释明,原告方诉请判令被告将灵石路XXX弄XXX号XXX室门口朝外开启的防盗房门恢复朝内开启并拆除在原告方卫生间外墙面开槽安装的电闸、电线管道、电插座。以上事实,有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照片等证据为证。本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房屋所有人出于自身利益为一定行为时,不应以牺牲相邻方的权益为代价。本案中,被告安装朝外开启的防盗房门占用公用部位,改变房屋原结构,现原告方诉请被告恢复朝内开启,并无不当,可予支持;被告在原告方卫生间外墙面开槽安装电线管道、电插座,破坏墙体结构,侵犯了原告方的合法权益,现原告方诉请被告拆除,亦无不当,可予支持;但被告在原电闸位置安装漏电保护器,未对原告方生活产生影响,且提高安全性能,原告方诉请被告拆除,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谭志萍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安装于上海市闸北区灵石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外的朝外开启的防盗房门恢复朝内开启(恢复费用由被告谭志萍自理);二、被告谭志萍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安装于上海市闸北区灵石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卫生间外墙内的电线管道、电插座予以拆除(拆除费用由被告谭志萍自理);三、原告罗天喜、原告胡怡唯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人民币40元,原告罗天喜、原告胡怡唯已预缴,由被告谭志萍负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罗天喜、原告胡怡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沈伟俊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书 记 员  林晶颖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