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深罗法民一初字第1771号
裁判日期: 2013-10-17
公开日期: 2017-04-05
案件名称
曾柏林与曾昭源、许丽红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曾柏林,曾昭源,许丽红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全文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深罗法民一初字第1771号原告曾柏林。被告曾昭源。被告许丽红。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代理审判员 刘雁兵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书 记 员 宋晓林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