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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深罗法民一初字第1771号

裁判日期: 2013-10-17

公开日期: 2017-04-05

案件名称

曾柏林与曾昭源、许丽红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曾柏林,曾昭源,许丽红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全文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深罗法民一初字第1771号原告曾柏林。被告曾昭源。被告许丽红。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代理审判员  刘雁兵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书 记 员  宋晓林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