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鄂武昌执字第0989号
裁判日期: 2013-10-17
公开日期: 2014-08-27
案件名称
吴某某与武汉某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结束通知书1
法院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昌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3)鄂武昌执字第0989号吴某某:武汉某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昌劳人仲调字(2013)第167号仲裁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吴某某于2013年8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因你们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内容已实际履行完毕,故本案业已执行结束,特此通知。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