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3)鄂武昌执字第0989号

裁判日期: 2013-10-17

公开日期: 2014-08-27

案件名称

吴某某与武汉某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结束通知书1

法院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昌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3)鄂武昌执字第0989号吴某某:武汉某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昌劳人仲调字(2013)第167号仲裁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吴某某于2013年8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因你们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内容已实际履行完毕,故本案业已执行结束,特此通知。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