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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芜经开民一初字第00166号

裁判日期: 2013-10-17

公开日期: 2015-11-25

案件名称

王道法诉芜湖海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芜经开民一初字第00166号原告:王道法,男,1954年5月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新芜区。被告:芜湖海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刘伟,经理。委托代理人:董磊,安徽耕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王道法诉被告芜湖海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现原告王道法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王道法撤回对被告芜湖海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元,由原告王道法负担。审判长  王昌敏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书记员  王 艳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