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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鄂茅箭执字第00828号

裁判日期: 2013-10-17

公开日期: 2016-12-21

案件名称

徐某与杨某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十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徐某,杨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鄂茅箭执字第00828号申请执行人徐某。被执行人杨某。本院在申请执行人徐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杨某离婚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1)茅民一初字第0024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张 雄审 判 员  刘曙光代理审判员  柏 韧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书 记 员  杜 韬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