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鄂茅箭执字第00828号
裁判日期: 2013-10-17
公开日期: 2016-12-21
案件名称
徐某与杨某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十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徐某,杨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鄂茅箭执字第00828号申请执行人徐某。被执行人杨某。本院在申请执行人徐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杨某离婚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1)茅民一初字第0024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张 雄审 判 员 刘曙光代理审判员 柏 韧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书 记 员 杜 韬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