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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泸泸民初字第796号

裁判日期: 2013-10-17

公开日期: 2014-07-25

案件名称

原告王韬与被告李文良、曾强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泸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韬,李文良,四川省泸州现代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昭成,曾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龙马潭支公司,颜平,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元中心支公司,何江,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张飞,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富兴工业园区支公司,王道伟,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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