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陇执字第00247号
裁判日期: 2013-10-16
公开日期: 2014-03-24
案件名称
王艳艳与王麦黄健康权纠纷执结裁定书
法院
陇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陇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艳艳,王锁成,王麦黄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陇执字第00247号申请执行人王艳艳,女,生于1968年1月16日。被执行人王锁成,男,生于1968年12月26日。被执行人王麦黄,女,生于1968年7月1日。本院在执行王艳艳诉王锁成、王麦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本院(2008)陇民初字第0020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由王锁成、王麦黄赔偿王艳艳各项损失1574.34元,负担案件受理费30元。王锁成、王麦黄未按判决书执行,王艳艳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王锁成、王麦黄未缴纳执行款1654.34元,已由王艳艳领取1574.34元,执行费50元由王麦黄负担,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08)陇民初字第20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王建敏审判员 李建峰审判员 李 顺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书记员 李金平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