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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湖执行字第2742号

裁判日期: 2013-10-16

公开日期: 2014-05-05

案件名称

2013-2742周瑞理、被执行人林长华、郑冬然债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建省厦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周瑞理;林长华;郑冬然

案由

债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款

全文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湖执行字第2742号申请执行人周瑞理被执行人林长华被执行人郑冬然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5日作出的(2013)湖民初字第66号民事判决,责令被执行人林长华、郑冬然限期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林长华、郑冬然所有的款项683770元,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相应的等值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代理审判员  林乐园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书 记 员  张逸毅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