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3)未执字第00973-1号

裁判日期: 2013-10-16

公开日期: 2014-12-13

案件名称

陕西铭盛商贸有限公司与西安市三桥社会福利金属结构厂买卖纠纷一案的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陕西铭盛商贸有限公司,西安市三桥社会福利金属结构厂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未执字第00973-1号申请执行人陕西铭盛商贸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西安市三桥社会福利金属结构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陕西铭盛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市三桥社会福利金属结构厂买卖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陕西铭盛商贸有限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2)未民二初字第00643号民事判决,于2013年4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40800元。执行中,2013年10月16日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同意按和解协议履行,本院予以准许,本案执行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3)未执字第00973号案件的执行。如被执行人未按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再次申请立案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李 峰执行员 王宝娟执行员 王新君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书记员 王 强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