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丰执字第700号
裁判日期: 2013-10-15
公开日期: 2014-12-24
案件名称
崔宝军合同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唐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崔宝军,唐山宝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丰执字第700号申请人崔宝军,居民,唐山市丰润区12小区41楼1门301室。被执行人唐山宝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74号。法定代表人薄占彪,职务董事长。本院在执行崔宝军诉唐山宝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2012)丰民初字第200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王爱敏审判员 郭双武审判员 王荣禄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书记员 张振忠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