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甬奉刑初字第1018号
裁判日期: 2013-10-15
公开日期: 2016-09-19
案件名称
蒋丰伟犯敲诈勒索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奉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奉化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蒋某
案由
敲诈勒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3)甬奉刑初字第1018号公诉机关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蒋某,于浙江省奉化市,农民。曾因犯抢夺罪于2009年2月19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现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13年1月28日被奉化市公安局抓获,于同月29日被刑事拘留,于同年2月20日转监视居住,于同年10月12日被本院决定逮捕,现羁押于奉化市看守所。辩护人章亚珍,浙江锦屏律师事务所律师,系奉化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奉化市人民检察院以奉检刑诉(2013)67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蒋某犯敲诈勒索罪,于2013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奉化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积锋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蒋某及其辩护人章亚珍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月22日下午,被告人蒋某在其借用的轿车被被害人田某驾驶的汽车追尾,后经交警处理好赔偿等事宜的情况下,仍以轿车被撞坏、驾驶证被扣12分需要赔偿为名,纠集他人将被害人田某、徐某带至奉化市溪口镇锦堤商务宾馆318房间,以言语威胁等手段要求被害人田某赔偿其人民币20000元,在被害人田某、徐某拿不出钱的情况下,以不让被害人田某、徐某离开,扣押被害人田某汽车的方式,强迫被害人田某、徐某共同出具一张20000元的欠条,并威胁必须给钱后才能把扣押的汽车取走,后将二人放走。之后,被告人蒋某分两次向被害人田某共索要了人民币700元,还以短信等形式向被害人田某索要财物,后被害人田某报警。另查明,民警于2013年1月28日将被告人蒋某抓获归案。到案后,被告人蒋某向被害人退还了700元赃款。上述事实,被告人蒋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被害人田某、徐某的陈述,证人宋某、马某的证言,欠条,刑事判决书,奉化市公安局民警王迪、蒋烈波出具的抓获经过和王迪出具的情况说明,人口信息表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根据上述被告人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蒋某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建议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辩护人辩称,被告人蒋某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并且到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又向被害人退还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请求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本院认为,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蒋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敲诈勒索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蒋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蒋某到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违法所得已退还给被害人,也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辩护人的量刑意见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蒋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10月12日起至2014年4月17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何军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书记员 陈婷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