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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广刑初字第156号

裁判日期: 2013-10-14

公开日期: 2014-07-24

案件名称

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诉常某某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饶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饶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常某某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3)广刑初字第156号公诉机关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常某某,男,汉族,农民,小学文化。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5月30日被广饶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广饶县人民检察院以广检刑诉(2013)12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常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10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宋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常某某赔偿经济损失。本案附带民事部分,在本院的主持下庭前已调解处理。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3年10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广饶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封雪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常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广饶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4月19日8时许,被告人常某某因琐事与同村村民宋某某发生争执。在厮打过程中,致宋某某左侧腰椎横突骨折。经鉴定,宋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另查明,被告人常某某与被害人宋某某系同村村民,平常两家关系较好。2013年4月19日8时许,被告人常某某与宋某某在双方开“玩笑”中,因宋某某说话不注意,导致双方发生口角并相互殴打,被告人常某��用铁锨将宋某某的腰部和面部打伤,致宋某某腰椎左侧2、3、4横突骨折,面部皮肤挫裂伤。经鉴定,其腰椎左侧横突骨折为轻伤。2013年10月8日,被告人常某某与被害人宋某某就民事部分达成了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28000元,其行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常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宋某某陈述,证人刘某某证言,广饶县公安局发破案经过、(广)公(刑)伤鉴(法临)字(2013)055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赔偿协议书、谅解书及被告人常某某的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常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常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常某某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本案的发生是因被害人宋某某在与被告人常某某开“玩笑”时说话不注意,对被告人常某某有过激的语言刺激而引发,被害人宋某某对本案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常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随案移交的作案工具铁锨一把,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审判员  周小立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四日书记员  杨丽媛附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轻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轻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