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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覃刑初字第140号

裁判日期: 2013-10-14

公开日期: 2014-10-31

案件名称

覃刑初字第140号顾善智、黄伟俭、杨绍林滥伐林木一案刑事判决书

法院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贵港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顾善智,黄伟俭,杨绍林

案由

滥伐林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3)覃刑初字第140号公诉机关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顾善智,因涉嫌犯滥伐林木罪,于2013年5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贵港市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被告人黄伟俭,因涉嫌犯滥伐林木罪,于2013年5月11日被贵港市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被告人杨绍林,因涉嫌犯滥伐林木罪,于2013年5月11日被贵港市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以覃检刑诉(2013)12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顾善智、黄伟俭、杨绍林犯滥伐林木罪,于2013年9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韦爱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顾善智、黄伟俭、杨绍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4月25日、26日,被告人顾善智伙同黄伟俭、杨绍林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的情况下,雇请民工砍伐其三人购买滕X生种植在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血防江边的桉树,经贵港市覃塘区林业局鉴定,被砍伐林木树种为巨尾桉,被滥伐林木面积为0.09公顷,蓄积量为16立方米,出材量为13立方米。另查明,被告人顾善智因涉嫌滥伐林木,于2013年5月8日被贵港市森林公安局治安刑侦大队传唤到案,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如实供述其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同年5月11日,犯罪嫌疑人黄伟俭、杨绍林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其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对上述犯罪事实,被告人顾善智、黄伟俭、杨绍林没有异议,表示认罪,并有书证、到案经过、户籍证明、覃塘区林业局出具的证明、三里镇三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扣押物品、文件清单、辨认笔录及辨认照片、证人张X金、滕X生、李X明、覃X群的证言,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以及鉴定意见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顾善智、黄伟俭、杨绍林违反国家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滥伐林木罪,应受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顾善智、黄伟俭、杨绍林犯滥伐林木罪,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顾善智、黄伟俭、杨绍林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内进行量刑。案发后,被告人顾善智在接受贵港市森林公安传唤时,如实供述其犯罪的事实,属坦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黄伟俭、杨绍林主动到贵港市森林公安投案,并如实供述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顾善智、黄伟俭、杨绍林均积极实施砍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但被告人黄伟俭、杨绍林相对被告人顾善智作用小,可酌情从轻处罚。到案后,被告人顾善智、黄伟俭、杨绍林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顾善智犯滥伐林木罪,单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二、被告人黄伟俭犯滥伐林木罪,单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三、被告人杨绍林犯滥伐林木罪,单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代理审判员 张婷婷张婷婷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四日书 记 员 陈  银  梅附适用法律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3、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4、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