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灵刑初字第398号
裁判日期: 2013-10-12
公开日期: 2014-10-31
案件名称
被告人凌世能犯贩卖毒品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告人黄君信犯盗窃罪一案刑事判决书
法院
灵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灵山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凌世能,黄君信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