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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诸执字第01253号

裁判日期: 2013-10-12

公开日期: 2015-06-17

案件名称

曹某与王某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曹某,王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诸执字第01253号申请执行人曹某。被执行人王某。申请执行人曹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执行14400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于2013年10月9日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申请执行人曹某撤回执行申请。执行长  姜永华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二日执行员  王金礼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