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诸执字第01253号
裁判日期: 2013-10-12
公开日期: 2015-06-17
案件名称
曹某与王某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曹某,王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诸执字第01253号申请执行人曹某。被执行人王某。申请执行人曹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执行14400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于2013年10月9日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申请执行人曹某撤回执行申请。执行长 姜永华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二日执行员 王金礼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