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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泌法执裁字第374-1号

驻马店市好收成肥业有限公司与张书含买卖合同纠纷案冻结裁定书

法院
泌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3-10-09
公开日期
2017-10-16
所属地区
泌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驻马店市好收成肥业有限公司,张书含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泌法执裁字第374-1号申请执行人驻马店市好收成肥业有限公司,所在地泌阳县。法定代表人张俊山,任该公司经理。被执行人张书含,男,成年,汉族,住泌阳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驻马店市好收成肥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书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张书含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对被执行人张书含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具体数额详见本院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审判长 杜 伟

审判员 刘广录

审判员 孙全香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 张松礼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