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金义民重字第8号
裁判日期: 2013-01-30
公开日期: 2014-06-20
案件名称
张道昆、魏元坤与天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朱建德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1)
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义乌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道昆,魏元坤,天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朱建德,郑益炳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