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名(2013)惠博法宁保字第1号
裁判日期: 2013-01-25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梁红亮与吴金辉民事裁定书
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博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梁红亮,吴金辉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全文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文件稿纸签发人发李文贞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核稿人稿件正确,请院长审批胡海林2013年1月25日拟稿人拟稿单位刘勇2013年1月25日机密等级内部附件印发份数发行范围及范围:份数:7份文件编名(2013)惠博法宁保字第1号裁二发出日期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惠博法宁保字第1号裁二申请人梁红亮,男,汉族,1986年10月11日出生,住河南省泌阳县。被申请人吴金辉,男,汉族,1976年7月18日出生,住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申请人梁红亮因与被申请人吴金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12月26日作出(2013)惠博法宁保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被申请人吴金辉所有的肇事粤L×××××号小车一辆。现被申请人吴金辉已向法院提交反担保金7万元,申请人梁红亮同意并申请解除对肇事粤L×××××号小车的查封。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梁红亮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申请人吴金辉所有的肇事粤L×××××号小车的查封。(此文无正文)审判长胡海林审判员刘勇人民陪审员叶秀婷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书记员林宁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