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莲执字第00283号
裁判日期: 2013-01-21
公开日期: 2014-12-16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田玉涛与被执行人陕西华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伤损害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田玉涛,陕西华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莲执字第00283号申请执行人田玉涛,男。被执行人陕西华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2)莲劳仲案字第223号仲裁裁决书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裁定如下:查询、扣划、冻结被执行人陕西华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86476元(捌万陆仟肆佰柒拾陆元整)。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马冰峰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孟 杨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