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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甬北民初字第770号

裁判日期: 2013-01-21

公开日期: 2015-12-27

案件名称

赵扬与胡明宝、朱士杰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扬,胡明宝,朱士杰,浙江金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钱潮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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