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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西执仲字第00081号

裁判日期: 2013-01-14

公开日期: 2014-12-22

案件名称

岳恩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3)西执仲字第00081号申请执行人岳恩,汉,1978年2月24日,被执行人西安市含光物业总公司,住在西安市凤城一路9号。法定代表人孙子样,该公司董事长申请执行人岳恩与西安市含光物业总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西安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西仲裁字(2010)第719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西安市含光物业总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岳恩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西安仲裁委员会西仲裁字(2010)第749号裁决书第二、三项,我院已经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利息及仲裁费总计3230.05元。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岳恩与被执行人西安市含光物业总公司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西安市含光物业总公司已向申请执行人岳恩支付了执行案款3230.05元。至此,本案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6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3)西执仲字第00081号案件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尚卫民审判员  樊庆荣审判员  张建社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书记员  相海燕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