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温民终字第88号
裁判日期: 2013-01-10
公开日期: 2014-06-16
案件名称
钱某与周某法定继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温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二审
当事人
周某;钱某
案由
法定继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
全文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浙温民终字第88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周某。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钱某。委托代理人:赵元元。上诉人周某因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2012)温乐民初字第94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审理过程中,上诉人于2013年1月6日申请撤回上诉。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周某申请撤回上诉,是其对自身权利的合法处分,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周某撤回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周某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杨宗波审 判 员 郑文平代理审判员 蔡蓓蓓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书 记 员 郭阳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