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2)文法执字第61号 申请执行人牛政法,男,汉族。 被执行人申大江,男,汉族。 申请执行人牛政法申请执行申大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申大江名下银行存款10000元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常波
审判员 李强
审判员 孔希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郭浩 来源:百度“”
牛政法申请执行申大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2)文法执字第61号 申请执行人牛政法,男,汉族。 被执行人申大江,男,汉族。 申请执行人牛政法申请执行申大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申大江名下银行存款10000元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常波
审判员 李强
审判员 孔希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郭浩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