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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文法执字第404号

谢瑞申请执行安阳德隆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3-09-24
公开日期
2015-09-30
所属地区
安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劳动争议
当事人
谢瑞;安阳德隆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文法执字第404号申请执行人谢瑞,女,汉族。被执行人安阳德隆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谢瑞申请执行安阳德隆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安阳德隆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000元或同等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常波

审判员  李强

审判员  孔希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郭浩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