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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德中法执指字第83号

山东省旗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庆云盛世伟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3-09-24
公开日期
2015-12-08
所属地区
山东省德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山东省旗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庆云盛世伟业置业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德中法执指字第83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省旗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东庆云盛世伟业置业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的山东省旗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山东庆云盛世伟业置业有限公司(2012)德中民初字第124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案情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32条第二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立案执行的山东省旗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山东庆云盛世伟业置业有限公司(2012)德中民初字第124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指定由庆云县人民法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辉东

审判员  张志秋

审判员  李战军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刘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