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4)南执字第0274号

孟令顺与北京新态互动科贸有限公司其他权属、侵权纠纷正常程序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3-09-20
公开日期
2016-09-20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4)南执字第0274号申请执行人孟令顺,男,汉族,1980年9月17日出生,住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凤明里*号楼2门***号,公民身份号码:1201121980********。被执行人北京新态互动科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50号楼2层,组织机构代码:79510618-2。法定代表人冯晓海,经理。申请执行人孟令顺与被执行人北京新态互动科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5月11日做出的津劳人仲裁字[2012]第232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孟令顺于2014年2月10日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现因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通知如下: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津劳人仲裁字[2012]第232号裁决书已执行完毕,本院(2014)南执字第0274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此页无正文)执行员  张保群二〇一三年××月××日

书记员  于 丹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