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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鱼刑初字第86号

被告人陈甲、刘甲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院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3-09-09
公开日期
2014-10-13
所属地区
柳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故意伤害
当事人
谢甲,陈甲,刘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