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东开商初字第0168号原告徐晓文,女,汉族。被告罗小进,男,汉族。本院审理原告徐晓文与被告罗小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徐晓文于2013年9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徐晓文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照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徐晓文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徐晓文负担。
代理
审判员 郭华炜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
书 记 员 刘 淼 更多数据:
徐晓文与罗小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东开商初字第0168号原告徐晓文,女,汉族。被告罗小进,男,汉族。本院审理原告徐晓文与被告罗小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徐晓文于2013年9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徐晓文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照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徐晓文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徐晓文负担。
代理
审判员 郭华炜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
书 记 员 刘 淼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