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丽遂商初字第566号原告遂昌县××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遂昌县××街道南门路××号。法定代表人洪××。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连××。被告叶×。被告徐×。被告翁××。
原告遂昌县××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诉被告叶×、徐×、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8月1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
审判员周香琴独任审判,于2013年9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县××委托代理人连××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叶×、徐×、翁××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县××诉称,2012年7月10日,遂昌县××信用合作联社王村口信用社与叶×、徐×、翁××签订了一份《个人循环保证借款合同》,合同号为遂信联(王村口)循保借字第9381120120005823号,合同约定:贷款人为原告,借款人被告叶×,保证人为徐×、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30000元,借款人使用上述借款额度的期限为2012年7月10日起至2014年6月20日止。保证人自愿为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50%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未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当日,原告按约向被告叶×发放贷款30000元,借款月利率为9.5‰,还款方式为到期还本,按季结息,借款用途为收购四季豆。借款期限自2012年7月13日起至2013年6月20日止。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叶×未按约归还借款,也未支付自2012年12月21日起的利息。被告徐×、翁××也未履行连带清偿责任。故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叶×归还借款本金30000元,并按照约定利率支付从2012年12月21日计算至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含罚息、复息)。被告徐×、翁××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被告叶×、徐×、翁××均未作答辩,也未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原告县××为主张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供:1.《个人循环保证借款合同》一份,待证2012年7月10日原告与三被告签订合同,并约定了贷款数额、保证方式、担保范围、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实;2.借款借据一份,待证原告于同日向被告叶×发放贷款30000元的事实;3.承诺书、逾期贷款欠息情况证明各一份,待证被告叶×借款的用途及逾期欠息情况。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经审查符合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本院予以确认。
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10日,原告县××下属的王村口信用社与被告叶×、徐×、翁××签订《个人循环保证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向被告叶×发放贷款30000元,由被告徐×、翁××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合同还对还款方式,保证范围、未按期归还本金支付利息产生的相关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同日,原告按约向被告叶×发放贷款30000元,借款月利率为9.5‰,还款期限为2013年6月20日。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叶×未归还借款本金分文,且未支付自2012年12月21日起的利息,被告徐×、翁××也未履行连带清偿责任。原告遂诉来我院提出如上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原告遂昌县××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叶×、徐×、翁××签订的个人循环保证借款合同、借款借据,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主要条款明确,内容合法,属有效合同,各方均应全面履行。在原告按约向被告叶×发放贷款后,被告叶×即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还款付息的义务,并承担因逾期还款付息而产生的罚息、复息;被告徐×、翁××为该笔借款的保证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王村口信用社系原告的下属机构,对外其民事权利应由原告行使。故原告的诉讼请求合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叶×、徐×、翁××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供相关证据,视为其放弃质证和抗辩权等权利,本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
一、被告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遂昌县××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2年12月21日起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至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含罚息、复息)。
二、被告徐×、翁××对上述款项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297元,由被告叶×、徐×、翁××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周香琴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
书记员 周淑花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