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碑执字第01343号申请执行人杨瑞云,女,1945年9月2日出生,汉族,西安生产资料总公司退休职工。被执行人周跃民,男,1960年7月14日出生,汉族。申请执行人杨瑞云与被执行人周跃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3)碑民二初字第0062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杨瑞云20**年7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周跃民已将本市建国路信义巷3号院红砖楼西单元1层一室一厅腾交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3)碑民二初字第0062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张晓斌执行员 秦 勇执行员 侯剑莉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
书记员 刘海玮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