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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皋开民初字第1358号

周林与康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如皋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3-09-03
公开日期
2014-12-12
所属地区
如皋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周林,康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皋开民初字第1358号原告周林。被告康建。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公司(以下简称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负责人丁远祥。本院在审理原告周林与被告康建、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周林于2013年9月3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周林的撤诉申请不规避法律,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周林撤诉。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周林负担。

代理

审判员  章杰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书 记 员  陈瑶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