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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湘民一初字第809号

姚某诉姚某离婚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湘阴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3-08-30
公开日期
2014-03-18
所属地区
湘阴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离婚纠纷
当事人
姚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湘民一初字第809号原告姚某。被告姚某。本院在审理原告姚某诉被告姚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姚某于2013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姚某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姚某负担。

代理

审判员  杨雪飞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汤卓聿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