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咸秦民执字第00495号申请执行人蒙武林。被执行人南敏敏。蒙武林申请执行南敏敏离婚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住所、财产线索,本院多次查找其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2013)咸秦民执字第00495号案执行终结。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贺轶材
审 判 员 王同文
代理
审判员 胥保良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沙连荣 微信公众号“”
蒙武林申请执行南敏敏离婚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咸秦民执字第00495号申请执行人蒙武林。被执行人南敏敏。蒙武林申请执行南敏敏离婚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住所、财产线索,本院多次查找其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2013)咸秦民执字第00495号案执行终结。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贺轶材
审 判 员 王同文
代理
审判员 胥保良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沙连荣 微信公众号“”